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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可能成为一个规范性力量吗？
- URL: https://www.opendemocracy.net/en/zhong-guo-ke-neng-cheng-wei-yi-ge-gui-fan-xing-li-liang-ma/
- Published: 2013-06-20T06:06:36.000Z
- Updated: 2026-04-21T14:47:11.000Z
- Description: 到目前为止，西方总是试图告诉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应该如何行动。但是事情真在改变。中国越来越积极介入有关人权的国际辩论中。中国要在未来重新定义国际规范吗？ English, Español, العربي.
- Author: Xiaoyu Pu
- Tags: China, East & SE Asia, #Migrated, Politics & activism, Democracy and government, Civil Society, openGlobalRights 中国语文 (Chinese), China, Emerging Powers and Human Rights, #en, #Import 2026-04-09 16:19, #ImagesUploaded, #appended-excerpt

![China_0.jpg](https://www.opendemocracy.net/content/files/2026/04/China_0_Kc3jXS9-17763294809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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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President Xi Jinping. Shutterstock/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政府与精英对于国际人权规范如何看待？崛起的中国是否可能推销一种不同的国际人权运行模式？ 如果要回答这样的问题， 也许可以把中国看成国际秩序中一个新兴规范性力量。在国际社会，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广泛认可“[欧洲规范力量](http://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111/1468-5965.00353/pdf?ref=opendemocracy.net)”，即欧洲是国际社会中的一个规则制度者。很少有关于新兴国家作为规范性力量的讨论。特别是“中国规范力量”的概念可能会显得特别具有挑战性与争议性。中国因为其人权纪录、实用主义外交以及在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攫取活动而成为国际批评的一个主要目标。这些情况不会给外界一个印象，即中国政府真的关注外交中的规范性议题。相反，总是西方国家在教导中国如何行动。那么，在何种意义上中国可能如一个规范性力量那样行动呢？

近年来，中国已经基本接受人权的普遍性。中国已经签订了27个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反对种族歧视、妇女歧视、种族隔离、歧视难民以及大屠杀的相关公约。中国不再只是国际人权批评的被动接受者。中国逐渐开始用相似的概念来批评西方国家。比如，在过去13年中， 中国在应对美国政府的人权报告的过程中，每年公布关于[美国人权纪录的报告](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world/2013-04/21/c%5F132327175%5F2.htm?ref=opendemocracy.net)，具体涉及枪支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贫富不均以及安全机构滥用权力等领域。在与德国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对话中，中国提出了包括穆斯林少数族裔和新移民权利等方面的人权议题。来自中国的这些批评在一些人看来也许显得虚伪甚至可笑，但中国的这种行为可能预示中国更为认真地看待国际人权体系。用同样的国际标准去批评西方，这本身表明中国开始大体接受基本相同的普遍人权概念。

中国正以其他方式推动自己的国际人权议程。比如，中国更多强调集体权利和主权而不是个人权利与国际干涉。尽管中国已经从一个强烈的“文化相对主义”立场后退了，中国任然主张人权的追求必须与一个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也就是说，中国主张人权的推进应该考虑一个特定国家的实际情况，并且发展中国家应该有不同的人权优先议程。最主要的是，中国将经济、文化与社会权利置于比公民与政治权利更为优先的位置。这体现在中国已经签署并批准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但是，中国只签署而仍然尚未批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中国最近的外交体现了以上这些观点。在对美国的批评中，中国常常强调社会与经济权利而不是政治与法律权利。[中国与俄罗斯一道反复否决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叙利亚的决议](http://www.nytimes.com/2012/07/20/world/middleeast/russia-and-china-veto-un-sanctions-against-syria.html?%5Fr=0&ref=opendemocracy.net)。尽管否决的背后有清晰的地缘政治考虑，中国强调人道主义干涉不能用于推翻一个政权， 并且国际社会应该注重叙利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种非干涉主义原则与西方主导的国际干预规范是不相同的。虽然如此，中国并不是盲目坚持非干涉原则。毕竟，中国是有关“联合国保护的责任”（简称R2P）的辩论的充分参与者。“保护的责任”意思就是当一个国家没有尽到保护本国公民责任的时候国际社会有理由加以干预。虽然北京没有阻碍R2P原则的发展，中国为不得不破坏主权设定了非常严格的标准。

中国参与国际人权体系与其[在世界秩序中应该担任什么角色](http://www.mitpressjournals.org/doi/abs/10.1162/ISEC%5Fa%5F00044?journalCode=isec&ref=opendemocracy.net)的广泛辩论有密切关系。随着中国作为经济大国的成长，中国的自信不断增强。在中国的某些政治精英看来，全球金融危机加速了中国与西方的权力转移。这种物质权力的转移正在改变外交影响力和规范力量的图景。

中国新的自信有两个完全相反的效果。一方面，一个新的更为自信的中国会尝试在国际人权议题上展现更为强势的外交风格。中国挑战一个常规认识，就是西方偏好的社会规范和政治价值观是实现现代化的唯一途径。中国领导人通常强调中国的模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可能并没有在海外广泛推销自己的政治模式。但正如欧洲外交委员会共同发起人和主任马克·莱昂纳德 （Mark Leonard） 说，“即便人民共和国在世界上什么事情也不做，中国作为实例的影响力对任何民主的推动者来讲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变得越来越强大，中国在重新思考自己对非干涉原则的坚持 ，并且中国可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意识到总是捍卫非干涉原则并不一定符合自己的利益。就有些人道主义危机来讲，有时会有实际原因去干预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比如，在利比亚的例子中， 中国并没有反对西方国家主导的干预行为，部分原因在于中国需要保证3,5000名中国人安全返回，并保证自己的利比亚的经济利益，而中国的这些利益可能因为中国支持错误的一方而受到威胁。在不根本改变非干涉原则的前提下，中国正积极探索应对发展中国家人道主义危机与政治不稳定的可能方略。有些中国精英人士正积极探寻新的框架。比如，北京大学王逸舟教授提出了“[创造性介入](http://www.bjreview.com.cn/world/txt/2012-03/05/content%5F439626.htm?ref=opendemocracy.net)”的理念，该理念鼓励中国发展出更为积极的外交，对国际事务做出更大贡献并施加更多的影响。

所有这些新发展都表明，中国可能更多介入国际体系并推进自己的议程。正如数十年来一样，中国会继续在外交中会奉行“求同存异”的原则。因此，中国可以被看成是目标有限的一个新兴规范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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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西方总是试图告诉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应该如何行动。但是事情真在改变。中国越来越积极介入有关人权的国际辩论中。中国要在未来重新定义国际规范吗？ [**English**](http://www.opendemocracy.net/openglobalrights/xiaoyu-pu/can-china-be-normative-power), *[*Español*](http://www.opendemocracy.net/openglobalrights/xiaoyu-pu/%C2%BFpuede-china-ser-un-poder-normativo)*, [***العربي***](http://www.opendemocracy.net/node/7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