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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潜在伙伴

为了促进中国的人权事业,人权活动家需要创造性地与国有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本文是全球人权运动多语言网络论坛“反思人权商业模式”分论坛的约稿。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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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约翰·鲁格2007年一份有关中国企业人权政策的调查报告,国有企业“承认人权的比例高于非国有企业。”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它们对于促进中国的工商业与人权议程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与国有企业合作可能是促进中国人权发展的可取之道。然而,企业责任资源中心指出,中国的国有企业相比私营企业而言“往往难以接近”。因此,人权活动家们应该采取更具创造性和文化针对性的方法来与这些企业建立联系。

首先,与一般企业相比,创造利润不是国有企业的唯一目标。这为与它们展开人权合作创造了机会。中国政府所提倡的一些理念——比如旨在追求经济、社会与环境均衡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成了推动国有企业改善人权表现的政治动力。而且,促使国有企业履行人权义务也可能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因为这将有助于中国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提高国际声誉。

其次,在中国的“走出去”战略下,人权是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议题。在过去数年中,国有企业的不少海外投资遭遇失败,而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涉入人权争议。诚然,有不少国有企业因其负面的人权影响而遭到外国员工的抵制,或受到社区、媒体西方国家的批评。比如国家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便在其密松大坝项目被缅甸方面叫停之后表示,他们需要在商业活动中进行更多的人权尽职调查。一些国有企业已经认识到在进行海外投资的过程中必须克服人权挑战。